1月10日下午16时,我校在第一媒体厅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学习贯彻《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》,常务副校长黄运文主持,校长余力主讲。
据悉,《条例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的颁布,实现了我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“有法可依”。此次校长的讲解包括了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和过程、解读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学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要求等方面。校长要求要把学习宣传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校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,研究制定实施方案,全面贯彻落实,切实使《条例》深入人心。同时校长还要求要结合实际,采取举办专题讲座、橱窗等多种形式,准确宣传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、精神实质、亮点特色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,充分宣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程序、责任划分的原则、解决纠纷的渠道等内容,切实增强我们教职工、学生及其监护人或抚养人依法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意识。
附件: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